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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莓由來:

草莓的荷蘭文為aardbei,aard有泥土之意,應是點明了草莓乃由泥土中生長;而英文裡的草莓,叫strawberry,彷彿是指這種漿果是生於草叢之中。後來查資料才知道,原來草莓的英文名,源自stray這個字,係指草莓在野外極易蔓生的習性;因此,草莓和「草」並沒有關係。而野草莓在亞、歐、美洲皆有原生,歐洲最常見的一種,在法文中叫做「fraises des bois」,直譯為「林中的草莓」在西歐的林間不難發現其蹤跡。

草莓是對薔薇科草莓屬植物的通稱,屬多年生草本植物,在全世界已知有50多種,原產歐洲。不同於大多數水果由子房發育而成,草莓的果實是花托發育而成,外觀呈心形,鮮美紅嫩,果肉多汁,酸甜可口,且有特殊的水果芳香。由於草莓色、香、味具佳,而且營養價值很高,也被人們譽為「水果皇后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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